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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9月和老公感情不合分居,没离婚…他今年4月份跟他朋友借款5万…但并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我去年9月和老公感情不合分居,没离婚…他今年4月份跟他朋友借款5万…但并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我去年9月和老公感情不合分居,没离婚…他今年4月份跟他朋友借款5万…但并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可我又没办法证明,现在他人消失了,他朋友要我还钱…法院联系不到他直接找到我…判决下来说是夫妻共同债务,可我还要养孩子,房子也是租的,确实没经济能力去还钱请问怎么办…不还会被拘留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江苏-镇江)
提问时间:2014-09-23 13:1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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