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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轨丈夫在离婚后写的财产证明具有法律效力吗?

出轨丈夫在离婚后写的财产证明具有法律效力吗? 2011年10月份由于丈夫出轨我们离婚了。民政局离婚协议中写道“家中10万元的存款归他 房子归我(房产证目前还是他的名字,我怎么能换

成我的名字)”  离婚后在他再三保证不会出轨 如果在出轨,他净身出户的情况下我们又在一起生活了(没有办理复婚手续)。可现在我又发现他

花了很多钱养了小三 并为小三买了房子。他又给我写了一份证明“家中所有的钱和房子都归我和两个孩子所有 他净身出户 并签了字按了手印” 我

想问问他签署的这份证明具有法律效力吗?如果不具有,那么找几个证明人签字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怕他们两个将来打官司向我要房子和钱。请问

签署的两份协议中 那个具有法律效力?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赵女士138……(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4-11-26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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