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赠与与赡养问题

赠与与赡养问题 姜某,女,生有儿女5人,分别为长子、次子和其他三个女儿。姜某和丈夫(2000年前病故)原有房产和土地均赠与次子,现在姜某已80岁,主要靠自己生活,次子因为邻近,生活上偶有照顾。现在,姜某和次子由于居住地将发生变迁,打算与次子在一起生活,并将所有房产动迁费及存款大部分均赠与次子,拟保留小部分自己用,不给其他子女。在姜某和次子同意的情况下,长子和其他三个子女能否跟姜某及其次子签定赠与和赡养协议,要求次子负责姜某的衣、食、住、行、医、丧所有经济支出,若形成了上述协议,法律是否予以支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介生(辽宁-锦州)
提问时间:2010-12-20 13:3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