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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妻子原户口是吉林省公主岭市的,现在已将户口迁到我家沈阳市大东区

你好,我妻子原户口是吉林省公主岭市的,现在已将户口迁到我家沈阳市大东区 你好,我妻子原户口是吉林省公主岭市的,现在已将户口迁到我家沈阳市大东区,现在我们村子提出因结婚而将户口迁到我村的需要将原来分得的土地退回原村委会并取得证明后,才能在我村动迁时得到土地补偿,而原来没有土地的,将得不到补偿,这样合理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4-11-21 11:22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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