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加盟
请问我可以跟他们先提出注销合同而不用承担违约责任吗?
请问我可以跟他们先提出注销合同而不用承担违约责任吗? 你好!我是2009年8月份加盟本地的一家房产中介公司,总部说是每个月我要交2500元的管理费,我当时以为是每个店都是一样的,所以就同意了,可是后来的工作中与每个店的老板交谈下来得知有个别的老板比我后来加盟的交的管理费还要比我少。我表示很不能理解,而且还有就是店面的广告宣传上面,当时总部的领导说有时候公司总部要做宣传,我说我会表示支持。但是今年有一个每个月都要打房源广告的事情,我们各各店都以为只打一个月,交500块钱也就算了到后来才懂那里要连续打一年的广告,每个月都要打,每个月都要交500块钱的广告费。我们认为那些广告对于我们来说作用不是很大,我们店认为我们有更好的做好业务的方法,所以跟总部说了,我们有须要做广告的话我们店面在自己针对性的做。不参加总部的广告了,后来总部领导也叫我写不想打广告的申请书上去了,可是至今都没有得到他们任何的回复,于是每次总部要打广告的时候呢还是见有用我店面做广告的,然后每个月财务都打电话过来要我们交费,这个我更不能理解。更离谱的事情总部说我们私刻总部的公章,作为一个管理者,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就断然轻信别人的说法来质问我。所以基于总总原因,我认为总部并没有做到对我们加盟商的一种公正公开的做事方法,凡是都以他们的利益为出发点,什么事情只要我没有提出疑问他们就不管不顾的做事情起来。我认为这些都违背了当初我对他们的信任,我不在认为我是他们大家庭中的一员,而只是他们的一个凡是只能服从的员工,所以现在想请问我可以跟他们先提出注销合同而不用承担违约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hy123……(广西)
提问时间:2010-12-19 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