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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请问一下没有任何地方注明是该公司,只有主管签了“同意”两个字的请假条能否作为劳动关系的证据?

请问一下没有任何地方注明是该公司,只有主管签了“同意”两个字的请假条能否作为劳动关系的证据? 我8月26在深圳西乡固戍地铁站附近进了一个10个人左右的小厂,没有工牌也没有工衣,发工资是发现金的没有工资条,五险一金全无,上下班指纹打卡的,只有每天发的饭票有公司的名称和盖章。
    因为老板是超级无赖抠门型,我怕到时候辞职老板会无理地乱扣工资,前面辞职走的同事都被扣了不少工资(扣了一半工资以上),......所以我想在职时收集好证据以防发生劳动纠纷。
    请问一下请假条上没有公司的名称,没有任何地方注明是该公司的,只有主管签了“同意”二字,这样的请假条能否作为有效证据?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死性不改@(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4-11-19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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