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
北京标龙京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把事故二手车当新车销售如何维权
北京标龙京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把事故二手车当新车销售如何维权 我也在北京遇到了类似事件,我于2013年1月17日在北京标龙京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置了一台东风标致308,可是我在今年10月份在河北一家4S店更换了气门室垫,应是在保修期的,可是后来该4S店找我说该车已过两年保修期,我说不对呀,他说你的车是2012年10份售出的,并且查询到该车在我买车之前出过重大的事故,走的保险理赔,在我买车时售车员刘加并没有告知我们,我在电话里问刘加,此情况你知道吗,为什么不告知我们,他说他也不知道该车具体信息,刚转到销售部,我与刘加联系协商此事,商定2014年11月15日到店协商,可是该店王姓经理态度专横,拒不承认过错,还说已告知了我们,可是当时销售人员都不知道详情,怎么又能告知我们哪。我们要求该4S店对于他们的欺诈行为给予更换新车,补偿附加费,对方强硬的说不行,只同意将该车作价差额部分各承担50%我们没有同意,以为他们是过错方为什麽要让消费者承担损失。最后王姓经理说爱上哪告告去。后来我又拨打400东风标致投诉电话,可是他们也是告知不能解决,我要求他们提供该车当时的销售情况和保险理赔的证明,以便于我用法律维权,他们也拒绝提供。对于北京标龙京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店大欺客,不讲诚信,严重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想请各位给与帮助和曝光,以免让更多的消费者上当受骗,这也严重损害了标致车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也希望受过同类遭遇的消费者共同联合起来,进行维权。本文叙述全部属实,如不实愿承担法律责任。请求帮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1876……(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4-11-19 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