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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假~~~

关于年假~~~ 本人是去年9月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按道理,到今年的10月,工作累计已经满一年,故我向公司请求 休 年假。可是公司的办公室主任,以满一年才符合休得条件,要求我明年才能享有休年假的权利。我想问的是,我这种情况,可以休年假么~~?年假的结算,是以一个公历年为结算单位的么~~?如果这次我的年假,公司不批,那是不是就是意味着我今年未休,而到明年,就是另一个结算年呢~~~?希望能得到权威的解答,在此谢过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Tp9686(江苏-连云港)
提问时间:2010-12-19 01:0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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