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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纠纷,批贷函下来了,过不了户

二手房买卖纠纷,批贷函下来了,过不了户 我是卖方,买方已经办理贷款相关手续,批贷函已下,可以履行过户手续,但买方查供热站,发现此房于1998年—2007年暖气费未缴纳,但此房是我于2008年购入,当时供热站也未要求我结清上任房主所欠费用,并与我于2008年签订了供热合同,但供热站现在以欠缴暖气费为由,让买方缴纳所欠费用,买方不接受。现在是我想过户,卖方也想过户,但要求我先把暖气欠费缴清,但所欠费用也是我的前房主所欠,是我与供热站签订合同之前所欠,我也不认可缴纳。现在中介怕过户后买方找他们麻烦,所以也要以我未结清暖气所欠欠款为由,不予双方办理过户手续。如果买方的批贷函过期后,也要追究我的责任。可现在是我要求过户啊,买方和中介不过户,未过户所造成的损失为什么来追究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angx……(天津-河北区)
提问时间:2014-11-18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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