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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国家单位上班退休后其他地方去上班受伤,如果索要赔偿是不是就不能得到退休工资了?

国家单位上班退休后其他地方去上班受伤,如果索要赔偿是不是就不能得到退休工资了? 我爸爸以前在国家单位上班,退休了,每个月都有退休工资,现在去一个小的加工作坊上班,受伤了,左手大拇指完全缺失,食指和中指锯断接起来的,作坊没有任何注册登记也没签劳动合同,国家什么机关可以管理这个事?我们去劳动局,对方说作坊没有登记他们管不到,还有就是如果我们向作坊索要人生伤害赔偿是不是就不享受退休工资了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80869……(四川-南充)
提问时间:2014-11-17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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