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退休后高级政工师(国家认可的),为什么不能和其他高级职称享受同样的工资待遇?

退休后高级政工师(国家认可的),为什么不能和其他高级职称享受同样的工资待遇? 我是武钢国企退休的职工,很关注中央63号文件《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的通知》的实施情况。我从事职教工作多年,颁发有有教师资格证,后来被党组织调到政工岗位,并经过严格评审获得高级政工师职称,这次在落实中央63号文时,负责人员说其他高级职称都可以按高级职称落实工资待遇。但唯独高级政工师职称无效,这合法吗?
高级政工师的评审是依据国资委的文件执行的,由省里专业职务评定部门评审发证的。
国资委的相关文件可以在百度用“国资委通知做好央企政工职称评审工作”搜到 。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wugg(湖北)
提问时间:2012-11-27 18:0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