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谁能帮帮我们

谁能帮帮我们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山东省莱芜市开发区的一个普通农民,我们这边正在实行旧村改造工程,对于改造我们很高兴,可是他们的换房要求很离谱,一套256平米的平房却只能换一套113平米的楼房,没有补偿,现在已经签订合同,可是合同只有一份,而且对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并没有说过违约责任,请问这是不是欺诈?对方不给我们合同,而且只能看,不能拿出他们工作地点,这形成法律效应了么? 我们对于这种不平等事情应该怎样去做?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ang88……(山东-莱芜)
提问时间:2010-12-18 16:0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