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5个月,因性格不和要离婚,男方家长给予的共同生活钱可以要求返还吗?
这是可以要求退回的
给家里用 视为对夫妻二人的赠与
不可以要求返还
婚前的彩礼类的财物
如没有共同生活 或导致家庭生活困难
有权要求返还
属于赠与,不需要返还。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彩礼不予返还。
需要返还彩礼,建议诉讼解决
彩礼不予返还。
已经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过,彩礼不予返还。父母给的钱也属于一种赠与关系,不需要退还。建议家人协商处理。
你好,你们已经花掉的钱不能要求女方退回,你们已经登记结婚并且共同生活,婚前彩礼不能要求退回。
你好:办理了结婚登记,一般情况下,彩礼不能要求返还;但是并未共同生活在一起,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婚后在一起生活了,彩礼一般是不退还的。结婚时家里赠与你们十万元,是你们的共同财产,可以按共同财产分割。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男方有权退彩礼。 我的补充: 2014-11-10 17:57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用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