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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结婚5个月,因性格不和要离婚,男方家长给予的共同生活钱可以要求返还吗?

结婚5个月,因性格不和要离婚,男方家长给予的共同生活钱可以要求返还吗? 我和妻子结婚不到5个月,结婚时家里给了十万元钱,供男女双方婚后使用,婚后我们一直没有经济收入,没有共同财产。婚前女方父母答应给彩礼,但是一直没有给。现因生活不和,经常吵架准备离婚,请问剩下的父母给的钱能否要求退还,还有婚前(没领证之前)男方给的三金钱和给女方见面礼能否要求退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拼了命的坚强(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4-11-10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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