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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万元朋友所偷,报案后警察不作为,不予立案

175万元朋友所偷,报案后警察不作为,不予立案 局长您好;
我叫李柏峰,身证号210724197902155838 男36岁电话18641660001现住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六段1-13号,家庭成员母亲67岁张力,妻34岁梁志华,一儿5岁李凯祺、一女8岁李凯暄、我是个体营业者、妻电话15641691234
求局长您在百忙中过问下;锦公(凌)不立字【2013】001号不予立案通知书,总款丢失175万余元。我有三张银行卡锦州银行卡号;9400 0301 2665 24819 建行卡号6227 0006 2028 0121 888 农行卡号;622848 2200957573813分别丢失现金不等;其含、好友才东占有现金不还现;才东人以躲藏我找不到。
我在2013年10月28日报案侦查结果。经我局审查认为,你银行卡现金被盗窃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决定不予立案。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
理由是;找来我指认偷钱人,变成是我叫取得,不是偷取得,取完钱给我了,警察相信,我说没有的事,警察不信。
我回想,报案到取不予立案,警察对我案件侦查经过。2013年7月9日我向锦州市凌河公安分局铁南刑警队报案、中队长李建军接受,过几日我打电话问李队长,找到我指认盗取我钱人没有,李建军与我通话说,李子你等几天,我们现在都忙世博园呢,这事也不是一天两能查清的,钱已经这长时间了,也不差这几天,我心焦急,不是你钱,嘴上没说,我便答行行,李队您看,下来时间不行你这没车,打电话给弟弟,我开车拉你们办,李建军说;那就阵地李子,完再说,又过了一星期多了,我问李队长还没下来警力吗?李队长说;给你查呢,我说才东找到没,李队说,我给才东打电话了,我们定明天才东来中队核实,我说那好,我明天去,李建军说;等我们核实完的,我在叫你,我说;好,那等你电话李队长,别让才东跑了,李建军说;行了李子,你等电话吧我这还有事。我们通话结束,我心紧张的,快快呀,把钱好追回啊,我盼到了第二天,也就是2013年7月24日,心急的我,电话09:15分钟打给李建军中队长13464659688,【我用的电话18640663333】问:李队怎么样,才东把钱吐出没,李队说;我这有事你先挂了吧。我沉闷等到晚上20:39分钟,没有消息,电话在次打给李队问;李队怎么样,才东把钱吐出没,李队说;我没在队,头两天我不说了,我自己家这有点事,他们办呢,我听后低音说;啊,我挂了电话,有一种感觉,重没有过,叫我无法形容出,我正开着车都忘记自己在哪来的,开回家了,想想22:09分钟,我又打给李建军中队长的一个中队的民警,15174208866 沈警察问,沈哥才东今天来队怎么说的,沈警察说;我今天战友来了,我在外面吃饭来的,没在队,我说好吧,挂了电话,我心凉了,我马上翻电话本找李建军中队另一民警周永国,22:13分钟,15241507116我打给周警官,周警官说;这晚了,等明天队长跟你说吧,明天我得到的结果是,不予立案消息  ,叫我想到这警察对我案件侦查性,他们一个中队我报案时就3个警察,我对李建军说我的整个细节,我对周永国说的笔录,3个警察,找来偷我钱我主要人才东,2个没在队,我自己想到太可疑了,警察不作为的办案。
李建军队长回复;你说偷你钱人有;才东,张超,刘野偷你钱了,就差刘野没找到,你要让我们找我们在给你找,基本是这样,找来才东,他承认是他签字取得钱,(才东承认那几笔啊,他都承认吗,警察就这样概括)才东说是你叫取的,取完给你了,才东说你还在他卡里取过钱,也有取款凭条,你看.才东也拿来取款凭单,你也在他卡里取过,他也在你卡取过,这不归我们管,你去别地方看看,你要觉得我们办案有问题,你要什么手续我们给你出.(盗取人说什么、人民警察李建军铁打的心,相信盗取人说的谎言,我说的话,就跟放屁一样,根本不信。心在想我诬告他们.为什么?不叫我与盗取人面对面对证,为什么?我提出笔记鉴定,不鉴定,我还有多笔取款签名,不是我本人,我确定不了是谁,那些笔取款,才东也承认他取得,那些笔是丢的,那些是我自己取得,李建军警察还没弄明白呢吧,才东说什么就是对的,刘野都不用找核实,就都是一样的回复,都是我叫他们取得,就这草率决定不予立案,我恭敬的还给这样警察买了两条烟)
才东我到今天也没见到他,电话不接,家不知道现在那住,以前在他岳父家住。没报案前我找到他媳妇绍哲,绍哲说;峰哥我不知道你与才东之间怎么了,他不说,我看看过几天,我和我爸带才东去你家,把事情当面说清楚,过了一个星期也没来,我打电话给邵哲,但绍哲说;峰哥我们个过各的了。才东单位我与他单位领导通话,才东上班叫他与我联系,也无音讯,我实在找不到才东,那时才报案
这三人之间都认识,我们经常在一起。我这银行卡就放在车里的小钱


夹与驾驶证放在一起,才东经常开我车,张超偷开过我车,刘野每天与我在一起,密码不知到怎么泄露。
刘野是在2012年9月至2013年3月给我打工,之前2011年也间接认识。刘野在2012年10月23日盗取我1万钱那天我们休息,下这小雨,刘野给我做什么事情和支出金额开销,刘野都记账本给我,我这有刘野上交账单,那天刘野什么也没写。警察没有找刘野。就以决定不予立案。刘野还有多笔帐单作假,骗走钱,警察还没用我汇报呢,我报的案就结案了、
张超盗取我银行卡内现金2笔,共计105000元。
2011年12月26日,在榴花支行盗取5000; 
2012年3 月7日,在卫东支行盗取100000元。
张超  男  身份证210781199209024617
张超是通过才东引见与张超父亲合伙买山认识的,我不信任张超做任何事情,与他家买的山在一起没办法,在2011年12月19日开始,去哪他总打电话跟着你要不叫来,好像我管理山里面有鬼是的。
警察对我说;张超经侦查3月7日取10万元,是你买他家房子,给的房款。12月26日不知道侦查没,没提。警察就这侦查的。共3段○2
我否张超谎言;他家房子是卖给我姐家了,经我手给钱,我是在我家楼下对面银行铁道那给他的,我付的现金,我问张超跟谁来的,他说和他妈,我说你妈呢,张超说在车里,我说车在那挺呢,便说那边。我就没看见他妈,我也没在追看他妈,人家星不愿见我吧,她妈眼看人挺高的,拿走钱,我给他爸张永玖打的电话,说张超把钱拿走了,没事吧,他爸说没事.那天他爸他们上市内参加张超他爸的同学,不是父就母80岁寿宴。还有一点证明,我家就住在锦州银行对面,我取钱基本在那取,也不用去卫东支行取啊、我没报案前,我把张超叫到我家.问张超,2012年3月7日峰哥卡中取10万元钱,怎么回事,钱呢,谁叫你取的,张超说没有啊,我说你看看是不是你笔迹签名,张超看了看说;啊/我想起来了我东哥,给才东了.到了李建军警官侦查说法变了.盗窃人说什么都信,我说什么都不信,我无话可说.      
○1 才东在我商业银行窃取现金六笔,共计176000元。
才东瞎说。我没叫才东帮我取过钱。才东说谎都不知道怎么歪了,我在才东卡里取钱20万元,没错对啊,别的没有,那是才东与我合伙与张超父亲张永久、王雷、三家合伙一起买刘北山,(买山是叫他们给我套里的,我报案还没有提这山呢,我想从卡丢钱这查一查都出来了)那是2011年9月27日,首交买山款一家付35万元,我与才东为一股,才东那天上班,才东叫我去锦州银行四季花园支行找陆晓冬那取.可以找来才东当场对证,那钱也不是才东自己的,那是我俩和做生意合伙我俩的钱.都是才东管账。才东为什么躲我,不见我,他就是瞎说谎,没有的事,自己编理由,公安怎么就偏相信盗窃人的谎言呢,你们可以查查,每笔才东说我叫取的钱,我在那来的,我叫才东取,我在干什么?才东在那给我的.是不是点通电话阿,查查不就知道吗,2011年9月25日.才东把我锦州银行卡23000元钱转到他自己帐上,那也是给我了.李建军队长;那笔钱才东说你欠他的,这不明显出才东在瞎说,2011年9月23日才东窃取20000元,说给我了,间隔一天就说我欠他的,我卡里有钱没还才东,才东还帮我取钱给我了,李队长才东那长的好,怎说怎是对的,我说的就不是真的我在诬告,你怎么不叫我来对证。才东盗取的钱中,有一笔十万元,是在2011年8月5日世纪花园支行转账窃取的。在锦州商业银行法律下,是一笔违规办理业务,办理这项业务的银行业务员,陆晓冬与才东二人私人关系十分密切,我曾经由才东引见过,也见过陆晓冬。取款额超过5万元,不是本人取款,要是他人代取,必须上边填写;代取款人签名,身份证明。但这笔违规还不证明盗取吗、李建军队长回复;才东说你知道这笔钱,是你俩买房子了,(我问;房子呢)才东说卖了他同学,(我怎么不知道,那钱呢?)李队说;那我们就不知道了、这还是认为才东说的是正确的。李建军队长说;你要是有别的证据可以查,没有别的证据我们管不了.才东偷我钱,我提交取款凭证单还不足够证据,我还有什么证据。才东说我叫取的钱,取后给我了,那你怎么不叫才东拿出取完钱给我的证明来.这些次取款呢.没有一次证明是帮我取款证明吗,才东要是拿不出证明就是足够证明偷钱,你们警方怎么能这样办案呢?才东窃取说谎,说我叫取的,你们相信,反过来我报案人,说没有的事,你不信,反来叫我拿出证据, 任何人都只能,证明,做过什么事。而无法;证明,没有做过什么事,证明。共3段○3后面还有账单细节
以上是2013年10月28日锦州市凌河公安分局铁南中队中队长李建军回复
2014年11月1日我接到恐吓我上告信息,我现在案件无有清官来办案,我活在没有亡法的城市,不得不拿起屠刀,证明给后人,现今的公安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柏峰(辽宁)
提问时间:2014-11-07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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