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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

租的房子被认定为群租房。认定是否合理?如何申诉?

租的房子被认定为群租房。认定是否合理?如何申诉? 我现在和别人合租在一套房子里。原始房型为两室一厅,实际上打了一道隔断,把客厅隔出来变成了三间房。派出所过来和居委会的人过来“查户口”后张贴了整治群租房的告知书,责令承租人与出租人解除合同并限期整改。

认定为群租的依据是《关于加强本市住宅小区出租房屋综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将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分割、搭建后出租,或按床位出租”这一条款。(其他如居住人数、人均面积等条款均没有违规,唯一的问题是客厅被隔出来了)

但是实际上,这套房子只有两个卧室被租出去居住了,那个隔出来的客厅虽然可以出租,但实际上是空置的,没有出租。因此,此房间就算“被分隔搭建”,也没有“在分隔搭建后出租”。不知道这一群租认定是否站的住脚。如果站不住脚,我应该怎么处理?待收到处罚决定后再申请行政复议么?

另外,被要求解除合同,如果房东不愿解除,我单方面解除了,合法权益还受保障么?以及,居委会、派出所发的告知书有权宣告合同无效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雪霁40Cr……(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4-11-05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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