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伯父在我家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面积上盖的房子
伯父在我家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面积上盖的房子 伯父年以前和我家是邻居,有两间房屋有房证。房屋加院子面积大约680平米。在90年以前到本村另一处房子居住后,就把这两间房子拆掉了。院子也就给我家种地了。
在92年政府办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时这块地就划到我家的面积上了。伯父家同年在他的另一处房子那也办了这个证。后来伯父儿子结婚后,由于房子地方小,伯父和伯母就在原来拆掉的房子那又盖了两间砖房(没有经过村里审批)。原来的院子他们也就继续使用了。在2009年这两间房子经伯父儿子以6500元卖给同村一老人居住(做合同没经过村里和我家)。由于这位老人是低保户,而且和我家邻里关系一直挺好,院子他种地也就种了,所以我家没追究。
在今年春季老人过世,老人的女儿把这两间房卖给了和我家同村的一户人家。也就是已故老人的侄子(做合同同样没有经过村里和我家)。现在老人的侄子说这个院子是他家的。我家讨要,他就说他有房证。也就是在90年以前拆掉的那两间房子的房证。
我想请问律师:我家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和他掌握的那个老房证哪个有效?
我要起诉应该告他们三家的那一个?还是一起都告
我可不可以告他们做无效合同?
还请律师给我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impiy(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4-11-04 1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