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这种情况是否该认定为工伤
这种情况是否该认定为工伤 甲乙两人同在我公司机电班上班,甲为班长,乙在平常工作中有操作不规范的情况,甲曾向公司领导反映,公司作过调解。但两人因性格不和,一直矛盾不断。后乙离职,一天下午,乙在回家路上找到甲,并与其发生打架,后经警察调解教育。半月后,乙又到甲睡觉的寝室中与甲打架,致使甲鼻骨骨折。乙方将甲方告上法庭,经法庭判决,乙方赔偿甲方三万元。之后,甲方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十级工伤。我想问,这种情况该不该认定为工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阿烦阿乐(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4-11-03 1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