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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咨询 我 与人发生争执后动起手来(他欠了我7000块钱)经他叙述他的鼻骨骨折。后经人调节决定私了。我的7000块不要了然后赔偿他15000元。但后来他说还有1000块的撤案费请问有 这一规定么 ?然后又接到派出所打电话来。你们私了了并不代表我们不能起诉你。下午来派出所。 我认为是哪个公安想从中 得利所以才为难我。(注:跟我打架的那个人他表哥是我们市局刑警队的一个大队长。)请问我该怎么办?私了了还要派出所再处理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angxu……(河南-新乡)
提问时间:2010-12-15 13:5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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