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开发商在未拿到预售许可证情况下收预交房款,此后又告我没有交清房款

开发商在未拿到预售许可证情况下收预交房款,此后又告我没有交清房款 您好,我买了我们市中心一套房,付首付时,他们没有房管局发的商品房购买合同,当时售房部解释快过年所以房管局没有合同了,当时我只交了一半房款,收据上写的是预交房款,过了两个月叫我去交剩余房款,我看了合同,他们赠送面积未列入合同,还有赠送24小时热水供应的阳台太阳能板也没有,几次去商量未有结果,现在他们当时承诺的断桥铝合金,双层中空玻璃,也未安装,现今工程还在建筑中,不知道收房时有多少保证有的小区设施不到位,我们有二十多户业主,以书面形式签字,向此开发商协商,最后也未果,现此公司,发函要告我违约,没有按时交房款,我在房管局查到,当时他们收我们预交房款时,没有拿到预售许可证,特此向各位律师征求此案宝贵法律意见。怎样能保障我的利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omant……(江西-景德镇)
提问时间:2014-10-31 12:1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