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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打架中国的法律是不是极度的不公正?极度的不合理?完全不讲事实根据和事情经过直接看双方伤势来定案完

关于打架中国的法律是不是极度的不公正?极度的不合理?完全不讲事实根据和事情经过直接看双方伤势来定案完 我是开超市的对方是隔壁卖酒的因为在我这里有赊欠 我去要债 在门外向对方要债 对方说会还 但是我要求对方立刻现在就还 对方拒绝立刻还债 还想我大声吼叫 我也想对方大声吼叫让对方立刻还钱 然后对方拿锁门的U型铁制锁 首先向我胸膛发动攻击 戳伤我以后 我阻止对方继续攻击我 用左手推开对方 右手向对方挥去一拳 因为在台阶上不慎摔倒台阶下 台阶2层30公分高 造成皮外伤 对方报警说我殴打他 民警将我带回派出所 给我定殴打他人 强行将我关押10小时左右 期间因为我也有伤 要求去医院 民警不予理睬 。目前事件还未结束 医生已经诊断各种检查 对方并无大碍 只是皮外伤 但是对方不肯出院 事件没有结束 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如何维护我的权利?或者我是否违法 ,我是否需要赔偿对方,或者如何追究对方责任 ,或者如何让自己免责? 我并不像将事情闹大 只是想就此作罢。但是对方不想化解 非要将事情弄大 我该如何解决此事?对方现在 在医院诊断为鼻骨骨折 说是轻伤!对方故意手持凶器首先想我发起攻击在攻击我成功伤害到我以后我才进行还击而且只是象征性的推开对方不想让对方再次攻击我 对方的伤势完全是因为要攻击我 我为了防御对方第二次戳伤我推他手拿凶器的手他才不慎跌下台阶 他的伤势完全就是自己咎由自取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难道法律不考虑到当时的情况情景吗?直接对伤势进行判断性质完全就是不合理不公正的一种法律~!对方手里拿的是凶器想我胸口戳的 而且已经戳伤我一次正正的戳在我胸口上隔着衣服都给我胸口戳出血了 我只是在保护自己不被对方杀害 对方这种武器捅在胸口上可是能捅死人的 保护自己都能犯罪我该如何来维护自己的人权?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uitao……(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4-10-26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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