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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租房纠纷

租房纠纷 我们是租了租房人的厂房.总共有三间,我们租了其中一间,后因其中一厂房和我们协商更换厂房,我的是750平方对方是500平方.经双方同意,重新签定调换合同.等我们搬过来正常运转了对方又不租了,而我们原先的厂房的房东已经收回合同,并未退我们的押金.我换的厂房又重新交了租房押金,重新跟第2租房人签定一年的合同.现在第2租房人毁约要搬走.还要我们付原来房租的钱(就是我们更换合同后至今的房租费).请问这是合理的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熊雪庭(上海-嘉定区)
提问时间:2010-12-13 12:41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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