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租房未到期,不要保证金,可不可以退还剩余的租金
租房未到期,不要保证金,可不可以退还剩余的租金 2010年11月12号,我和同学在重庆江北观音桥建新东路4号合租了一间房。租房的时候跟中介签了合同,合同上特别注明了:未住满半年,不退保证金。我们最开始就交了3个月的房租跟500块的保证金。2010年12月12日,我们由于工作问题,不能继续租房,越是决定找中介退房,我们不要那500块钱保证金,但中介给我们的回答是:不管你们住不住,都不退租金,但是合同上并没有注明我们没有住满3个月不退还剩余的租金。我想咨询下,我们剩余的租金能不能拿回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伊雨荷(重庆-江北)
提问时间:2010-12-12 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