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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租客提前解约,是否需要退还剩余租金或保证金

租客提前解约,是否需要退还剩余租金或保证金 您好,我与租客签订的租房合同到2012年1月15日止,租金6个月一付,并压1个月保证金,目前租客房租交到7月15号,要提前解约,现在他要求我们退还剩余租金或保证金,请问我应该退还吗,退多少?谢谢!
违约责任里约定: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100%支付违约金。
保证金约定为: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在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后,剩余部分甲方返还乙方。
并未约定乙方提前解约是否要退还剩余租金,乙方不愿转租,目前乙方已于5月30日搬走并交还一把钥匙,剩余钥匙和5月份水电物管未交,但是房子还未出租出去。如要退还剩余租金从何时算起?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ubych……(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0-06-22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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