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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劳动赔偿

劳动赔偿 本人2010年12月进的现在这厂,在该 公司工作半年升为组长,后来一直拿的月薪工资,但合同不是签的月薪工资,上次签的合同2014年6月30日到期,本人因工作的事与厂长闹翻了,后来厂长以不加班为由把我调到另外一个部门当员工,前段时间签合同他们还是拿的签最低工资标准的合同给我签,但我没签,要求他们把合同改为与我月薪工资 相符的合同,后来他们也改了,我也签了,但公司没给我那一份合同,当时他们说是拿去盖章,但后来我去找他们他们不承认这份合同了,而且上个月还给我发最低标准工资,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以拖欠工人工资(或者是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辞职吗,可以获得那些补偿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iuwen……(上海-奉贤区)
提问时间:2014-10-19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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