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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劳动赔偿

劳动赔偿 我在北京国贸一家理财公司上班,现在公司已搬家到石景山,我7月21号入职,只是签了一个临时合同,而且也没给我,上面写的是试用期3个月,我于10月14日离职,我主动离职的,我月薪2500,是公司前台,每次开工资都是去会记那取,公司是发现金的,我们只是签个字,而且我们是三个部门,我在三部门,考勤表我只有8月份的,而且没有公司的章,但是有领导的名字,和领导招聘我上班时的短信记录,另外我自己的邮箱有我招聘员工的面试通知记录,还有公司的胸牌,只是没有公司的印章,我们公司有两个营业执照,我有其中的一个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现在我还没去离职表,请问这种状况公司要赔偿我多少钱  谢谢   请辛苦速回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eijin……(北京)
提问时间:2014-10-19 14:40
已有1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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