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劳务外派员工合同续签问题
劳务外派员工合同续签问题 我是外派员工,听过2016年2月29日公司将取消外派。今年合同到期,公司续签,但是是劳务派遣的人力单位签合同,当时合同上有一个工资栏没有注明具体的工资,而且本次合同内容以往内容有出入,因为以前合同上位甲方或用工单位,现在就直接是甲方,工作部门为我现在公司,而且外派人力是先让我们签了名,在拿回去说是在盖公章以及到时候公司工资基数的考核所调整,这样的行为是否违背了员工的知情权,公司没有具体解释清楚,本次合同到底与现在公司是否存在劳务关系,而且无具体工资,是否会对员工造成损失,万一公司说合同到期将我们直接退回到劳务公司,关于赔偿问题是否与现在公司无关?,还有我想知道我签了合同,他们盖章还没下来,是否可以将合同索回?因为我们公司大批10年以上老员工,表示对合同不满以及多处地方明确,劳务派遣单位表示会更改内容,那我们之前签过还没有拿到合同的员工是否可以申请一并更改劳务合同内容,并且要求索回之前还有盖章不具备法律效率的合同?万一他们不给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谢谢非常紧急,希望得到律师帮助。应为现在大量的劳务派遣员工将被辞退,工作5年以上甚至10年以上的员工,都想公司能给予合理的赔偿,而合同上只说明赔偿两倍工资,还有说明是固定工资还是加上弹性薪酬的工资,因为我们是综合制的员工,有固定加弹性薪酬的概念,如果按照固定,只赔偿2个月,真的很过分,通过法律手段对我们这些弱势的一线员工这么残忍,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我们的应得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ianye……(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4-10-16 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