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现在遇到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有一个人欠我的钱,可是我现在找不到人,不知道这样可以诉讼解决
答:你好,借款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受理后应公告送达应诉手续。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不应诉的,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所以如果你手里的证明可以直接证明你们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可以诉讼维权。具体情况请来电咨询,我将详细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