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换执行法院执行的问题
答:您好这种情况下你是不能在北京重新提起执行申请的,北京法院没有该案件的管辖权。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案件应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