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离职时要求物业公司补偿欠缴的社保及加班费用,怎么写
离职时要求物业公司补偿欠缴的社保及加班费用,怎么写 我是2007年3月份入职,但公司是从2009年7月份才开始给我缴纳社保,并且缴纳基数与实际工资相比非常低;在公司安排任职的各岗位期间,我虽没有太大的功绩,但一直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逢年过节,我都主动带头加班,特别是每年春节,为了给员工起到表率作用,我都是在项目上和员工一起加班;日常工作中加班加点就更别提了,不论白天、晚上还是休息,单位有事我是随叫随到;国家规定周末双休,但我每周末都是单休,赶上有事还不能休;管理者还要担负中心值班的职责,每隔几天就要值一天班,但公司从没提过给加班费的事,逢年过节上班国家规定三薪,公司也从没按照规定执行过。请问有没有法律依据?怎样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郭zf(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4-10-13 1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