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工作十多年的临时工,突然不让上班啦,临时工有什么说法吗?
与正式合同工是一样的!
有权申请仲裁解决。
劳动局投诉
你说的是劳动合同法吧,如果是劳动合同法的话,那应该是08年之前的事情了。如果你没有超过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话,你可以去申请仲裁。由于你说的情况比较简单,建议就时效问题当面咨询律师,不过由于时效在08年5月1日劳动争议仲裁法生效之前只有60天,时效可能早已超过。
法律上没有临时工的说法,你实际上已经和单位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如果没有超过劳动仲裁时效的话,单位应当补交你的各项社会保险,经济补偿等。建议早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用法律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与我联系1393001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