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您好:我孩子今年17周岁,五月份在校与同学互相闹着玩演变成打架

您好:我孩子今年17周岁,五月份在校与同学互相闹着玩演变成打架 您好:我孩子今年17周岁,五月份在校与同学互相闹着玩演变成打架,至使对方眼睛受伤我从头到尾医疗费,车费,吃住费都是我跟着我拿的直至医好,现在对方想要补偿,如果不给,对方还能追究我孩子法律责任吗?他家孩子有没有责任?追究责任有效期是多少?期盼能有律师帮我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辽宁-营口)
提问时间:2014-10-11 19:59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