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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将自己所生的婴儿送给他人抚养,算不算遗弃?

将自己所生的婴儿送给他人抚养,算不算遗弃? 因为早在80年代的时候,因为早产,结婚5个月便生下一个女婴,碍于世俗的偏见,当年将此女婴送于一对没有孩子的夫妻领养。现在已经过去25年了,当年的女婴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正在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 
问题: 
1,将早产的女婴送于比自己条件好的家庭抚养,算不算遗弃? 
2,法律对这类问题一般是如何界定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kslei(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08-09-14 13:4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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