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男女双方订婚了交了彩礼以后,男方发现女方说话完全没有没
这是可以要回来的
收受彩礼是一种风俗习惯,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彩礼的金额较大,可以要求酌情返还。
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男方有权退彩礼。
可以要回 保存好彩礼的相关证据包括发票等 还可以电话录音 如与对方协商不成 可凭此证据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