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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合同注明可以更换工作地点现工作两年要求我换门店,本人不愿意去是否有补偿?

合同注明可以更换工作地点现工作两年要求我换门店,本人不愿意去是否有补偿? 劳动合同和派遣公司签的,合同三年未到期,合同上注明工作地点上海,并且公司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更换员工工作所在地,本人家在郊区一开始就在所在郊区门店工作,现工作两年半不到,公司要求我换到市区门店工作,离家太远,本人不愿意去,公司要求本人离职并且没有补偿,请问此说法是否合法?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eon_s……(上海-嘉定区)
提问时间:2014-10-01 16:3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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