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
对快递公司和淘宝客户給我造成的伤害,我如何维护我的权益
对快递公司和淘宝客户給我造成的伤害,我如何维护我的权益 投诉对象
1.中通快递
2.淘宝客户(账号:豹纹_阿姨,真名:陈晨)
事件原委
2010年11月8日 与淘宝客户达成交易 (价值198元的卸妆油以120的特优价卖出)
2010年11月9日 把物件交给中通发运(发往重庆大渡口区)。
2010年11月12日物件抵达重庆
2010年11月13日物件派发到重庆九龙坡
2010年11月14日我致电要求说明情况(回复是已经交还大渡口区)
2010年11月16日物件状态依旧处于九龙坡,致电询问,结果回复物件可能丢失,叫我预留几日他们核实,预计20日給我回复,对此我交代他们如果物件找到要先通知我,得到我允许才能发货,他们承诺了。
2010年11月17日 我再次追问核实情况,结果回复:物件确认丢失,可以和客户商议退款了。为保险我再次说明如果物件找到,就給我退回。他们再次承诺了。
2010年11月19日 向中通索赔未果
2010年11月20日我的物件突然的冒了出来,且在未通知我的情况下,发件到了客户家。最终导致我物件的丧失
2010年11月20日-2010年11月21日 我不断的給淘宝客户(陈晨)联系,但她都是不接电话,不回信息。
2010年11月21日 在客户不理不睬的情况下,我再次向中通索赔,结果承诺2010年11月27日赔款。
2010年11月27 本以为可以得到赔款,致电得到这样的结果:分部无权直接赔款,需要向中通淘宝部理赔。当日,致电中通淘宝理赔客服,结果回复要一周的核实情况(核实是否丢件和未通知的情况下派件和客户是否无法联系),两小时后回复结果是:已经联系上淘宝客户,且客户愿意付款給我,叫我和客户协商。至此本以为事件就要结束了。
2010年11月27 联系上了客户,并商讨当晚好好商讨的,结果客户没有赴约,次日再次催促客户,结果客户回复是:27日因出去玩了,所以没有赴约,并说尽快处理我们的事情。结果等了她三日还是毫无反应(中间对我的电话和短信一概不理会)。
2010年11月29日 我正式警告客户若再对这事不闻不问我会把事件交由警方处理,此时她才发着脾气回复说她忙,没空处理。叫我再等一周好让她处理工作的事情。
2010年12月3日 等了一周后,当我再次联系她,她又是不理不睬,电话不接,短信不回。我以为她忙,所以又等了3天
2010年12月6日 我再次联系她,结果还是一样的不理不睬。于是我唯有再次和中通客服申请索赔,结果回复:物件到达客户手中,他们的责任就到此为止了,叫我找淘宝处理。
我的天啊,就是因为他们不负责的报告情况,造成的财物损失结果还得我自己扛。在此事件中,我不但一无所获,还要损失和中通沟通的话费,中间的等待时间,精神上的打击等一系列的折腾。
对此我想咨询这样的状况,我是否能通过法律 向中通和那个收货不付款的客户追讨赔偿??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Edward……(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0-12-07 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