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扣押集体员工工资,老板理直气壮
扣押集体员工工资,老板理直气壮 我们5个人全部都属于中国移动沟通100服务厅(外包厅)的正式员工。我们进公司最早的是2010年2月3日,最晚的2010年6月进的公司。我们都是按照公司领导口头上的规定完成了三个月的实习期(第一个月无任何工资,第二和第三个月每月800元整的实习工资)。进公司面试时,领导人员告知,第四个月转正后工资为800元底薪+200元绩效+100元话费补助+100元生活补助+提成(以及五险,公司出70%个人出30%),工资拿下来每月1700元左右,并承诺人招够后实行早晚班制度,但从进公司至今我们一直都是上通班(早8:20上到晚18:30,做完整天工作最早也是8点到家)每星期不定期开会,最多达3次每星期,开会完已是夜里10点左右(都未吃饭),一直持续。
在2010年8月开始,公司领导称老板现在是亏损状态,所以强制性要求每月月头只发总工资的70%,待月末返款下来后,公司盈利便发员工的30%,但现在员工未认知什么是叫盈利,为什么要扣除我们的30%工资,(何况我们已经超出了我们的工作范围和工作时限,我们已经做好了我们的本职工作。领导称如果公司亏损,要从我们30%中扣除15%来弥补公司亏损,我们并非投资人也并非经销商,已经做好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公司亏损好像与我们无关)到现在已经有一同事因正常辞职后领导告知不予发放应有的30%以及各项保险费用,至今仍未拿到4个月的每月总工资的30%合计:2300元左右,以及各项保险费用。在职期间,我们已经多次向领导提出合同协议的签订以及保险的购买,因公司领导称近期无时间去处理,一推再推,最后都不了了之,从未协商成功,从未给过任何肯定答复。因11月工资没有任何加班费及各项奖励,每人手里拿到的工资只有700元,因多次跟领导协商无效,因无理由强制性拖欠工资,我们已经无法正常维持生活,我们做出了消极的行为在2010年12月4日“罢工”在离开公司之前我们在领导规定时间范围内把营业款全部已在当日内进账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的账户内”(在下午的3:50左右进账完毕,在当日无奈的罢工期间,作为安全考虑,担心如果把钱留在公司内害怕被无良的两位领导拿走,并诬陷我们携款潜逃,所以我们只有把钱带到银行进账,过后4点多公司领导在知道我们罢工后,下午5点左右打电话来询问,我们已经告知领导:钱已进账,我们因老板无理由强制性拖欠工资,要求辞职!领导却说我们携款潜逃,并称要报警,我们已经说的很清楚钱已经进账,但是无良的领导找理由说:信号不好听不见,把电话挂断后报警,5点左右我们接到东路桥派出所警员的电话要我们所有员工回去调查,我们很惊讶,因为我们并没有触犯到法律,公司为何污蔑和诽谤我们,这是对我们人格的严重侮辱及践踏,到了派出所调查完后,公安机关证实我们并没有触犯法律,也没有造成刑事纠纷,
之后离开派出所。在派出所外,有员工平生第一次见到并确定是我们公司老板,之前老板在无理由的情况下,在警官面前找无理的理由,辞退我们所有员工,但是之后又把所有员工叫回公司商谈,叫我们所有人如果干到2011年的1月31日,才发放每个月的30%,老板说:现在不管什么理由辞职或我辞退你们,你们都无法拿到每月30%的工资,之后协商未果,因我们不能维持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没有任何理由继续工作到2011年的1月31日。
今天我们又到劳动保障局,结果碰了很多钉子,劳动保障局的工作人员不是很关心我们的问题,监察大队推给仲裁科,仲裁科最后又推到监察大队,结果一天下来没有任何收获,我们又找老板协商,老板很肯定的说不会退我们的工资,也没有给任何理由来扣押我们的工资,很自信的让我们申请劳动仲裁,不知道老板背后有多大的支柱能无视法律的公正,我们只好向您咨询我们该怎么维护我们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m6680……(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0-12-06 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