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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肖像权问题
关于肖像权问题 我是制作瓷相类,最早从手工到现在电脑制作,为了取信于顾客,开始没有收钱,送相上门满意后再付款,可有极少部分人,他总要扣些钱,不然就说不好或什么.这样一来,我在制作之前,先和顾客沟通,还有协议,但不知此协议是否合法特请教.
协议大概是:先制作瓷相,满意后再付款,不满意时可不要付款,但像不能取走,我方在盖上名字后有权做标本,同意请签字,不存在肖像权之争.
请问,上面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在些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恒帝(江西)
提问时间:2010-12-06 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