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关于肖像权和工资

关于肖像权和工资 我在一个礼品公司上班,三月份入职,在入职期间我为公司拍了一本图册,上面有我的相片,当时我们没有签任何劳动合同,只是双方口头上同意帮公司拍摄照片,并允许做成了画册。因为公司没有给上劳动合同,可是每个月都上保险。我十月20多号就擅自离职了,没有办理任何交接手续,一直到今天我让以前的同事帮我领工资,公司说让我过去签一个文件,说是我和公司的最后一个手续,要签了字才能给我工资,请问这样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zM9325(北京)
提问时间:2010-11-15 18:2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