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离婚案件

离婚案件 离婚案件,女方不愿意离婚,谎称自己怀孕,并生下孩子,目前在哺乳期,无法离婚,并向法庭出示出生医学证明一份,男方认为女方出生医学证明系造假,于是拿着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到出生医学证明所写的接生机构去调查,经查证女方并未在此医院分娩过,医院也写了一份证明材料,证明女方并未在此医院分娩,男方将此证明材料交到法院,现在法院需要亲自到出生医学证明所写的接生医院去调查核实,要求男方写一份申请调查取证的材料交到法院,请问应该怎么写?大致描述一下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az200……(北京)
提问时间:2010-12-06 14:55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