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亲戚间的共有产权纠纷
亲戚间的共有产权纠纷 我爸与我二舅在95年购买了两套带铺面的商品房,均有2,3楼。楼房售价约为117万,当时我们两家均只交了50万,所以未拿到产权证明,也没有书面说明这两套房中哪一套属于谁,只是把23楼改为套房,一人一层,公用一条楼梯,铺面一人一间!而楼梯所在的铺面是我方在使用。现在两人都去世了。二舅的儿子现在想出售不带楼梯的铺面和2层,请问这是否违反了原先的合同(基于楼房的构造,只有很好亲戚才可以一人一层,共有一条楼梯),或者我方提出让他再建一条楼梯是否可以得到法律支持(再修楼梯会减少使用面积,我方可以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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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810811(广东-汕头)
提问时间:2010-12-04 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