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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 我在2010年10月17日与一房主提前签订了从2011年1月24日到2011年8月的房屋租赁合同!由于当时房主要500元的押金,但是我没给!所以房主拿走了甲乙两份合同!现在我不想租这个房子了!我现在担心房主等到明年合同终止时,拿着合同向我要房租!我现在能让她写一个合同作废的声明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Tr5290(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0-12-04 08:0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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