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们公司给我们工资是计件发放的。可是我们的个人生产记录单上明明记载着个人的工资,却没有加班费
这是可以主张加班费的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