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您好,请教一个关于退房的问题
您好,请教一个关于退房的问题 2013年我们几位业主购买某开发商房屋一套,2014年上半年收房的时候发现小区存在若干问题(1、房屋质量尚存在若干问题。
2、相关配套设施未达交付条件,如地下车库尚未完工、小区人行入口尚未完工。
3、无法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只有开发商自己的竣工验收报告。没有“面积实测表”等相关测绘文件。
5、交房时用的是临时水电。
6、开发商擅自修改小区规划。小区绿化及楼道墙壁与样板示范区不符,人行入口和喷泉广场取消。小区规划红线内加盖了一座垃圾房或者是工具房。
8、在业主签订购房认购合同前,未向业主出示《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半个月后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里边附加条款不能修改,不签合同的话定金不退。
9、购房时承诺的知名小学取消,变成普通小学),
经过协商,当时开发商同意退房(有当时录音和退房申请表签字照片)。现在从交房起已经过去3个月了,开发商又不给退了,说同意退房是某领导的个人行为(此人现已离职)。请问这种情况下,如果走法律途径,成功退房并获得违约金赔偿的几率有多大?目前小区地下车库还没有完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edone……(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4-08-31 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