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村委会是否有权利把村民土地做出以下变更?
村委会是否有权利把村民土地做出以下变更? 事情经过:2008年,当时的村委会征用到我家的自留地(用于村委会办公楼建设),当时协商:于置换用地(即把另一块地与我家的自留地交换)方式,村委会有书为证(加盖村委会公章、村主任签名)。而如今村委会(已换界)发一张通知,说明不同意置换,要求我家按原来的自留地给予现金补偿;并限两天之内把所置换土地里的东西搬出,通知上只有村委会的公章(2010年11月24日通知),11月26日未有协商的情况下,村委会带领推土机等到所置换的土地,推毁了我家的围墙地基(我家围起来种菜及放置其他生产设备工具)。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HB9954(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0-12-02 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