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底,某村委会将70年代村办林场发包给我,并签订了土地承包协议。是否经过民主原则我也不清楚,
因所涉因素较多,建议你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为上。
刘永斌律师—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电话:13910531168,
QQ:905837824
北京房地产律师网:www.fangchan148.com.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大成国际中心C、D座六层
停止经营的损失由你和村委会共同承担。你承包的土地协议无效。无效就是恢复原状。法律依据是农村土地承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