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翻建公家房屋的使用权问题
翻建公家房屋的使用权问题 有一个已经退二线的领导,在其当单位一把手期间,自行翻建了单位院内一处可以正常使用、有单位产权证的房屋(他没有开班子会,班子成员也不清楚他为何翻建),翻建后,一直由其本人占有、使用。据这位领导本人讲,他翻建该房屋是当时县领导答应的(但无县领导任何书面凭证,也没有办理任何翻建手续),而且他说是他自己出钱翻建的,请问他的翻建行为合法吗?他有该房屋的使用权吗?单位有权让他腾出房屋吗?腾出房屋需要给他补偿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ylfsf(黑龙江-牡丹江)
提问时间:2014-08-30 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