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公司与我签订一份内部合同 在法律上能说已经和我签合同了吗
公司与我签订一份内部合同 在法律上能说已经和我签合同了吗 我以前签过合同,缴纳过保险,我上现在单位的时候,由于没有毕业证,单位给我开了一张学历证明,上面写着我2010年7月份毕业,也就是说我是实习生,我是2010年3月30号进的公司,当时公司就让我把养老保险手册交给他们,公司也知道我是有过工作经验,交过保险,但是又按照学历证明上,把我当做实习生,不用缴纳保险,当天公司与我签订了一份内部合同,就是不交保险,没有法律效应的合同,这样的合同签了有用吗?我想请问一下,那张实习证明有用吗?我又没在那上过学,用按照上面所写7月份毕业,七月份再签正式的劳动合同吗?7月7号,我签了正式的劳动合同,但是公司10月份才给我缴纳了一个月的保险,公司明知道我有工作经验,但又把我当做实习生,不交保险,这不是明知故犯,知法犯法吗?我现在可以根据劳动法规定,要求公司赔偿我我从4月份到九月份的双倍工资以及补缴保险吗?我应该怎么做?只签合同不缴纳保险,劳动法有没有相关规定?请详细说明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尹秀(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10-12-02 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