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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同桌吃饭的人当晚因喝酒过量溺亡,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同桌吃饭的人当晚因喝酒过量溺亡,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晚上酒店吃饭,我因一个朋友邀请前去吃饭,晚上6点半我到场饭局已过小半,全桌14个人,我只认识4人,其中死者也算认识。期间因同是年轻人,又认识,没有互相敬酒,甚至最后还劝阻他不要再喝。晚上8点不到,饭局结束,我随其他人离去,与死者分开,当晚,死者在回家路上,因喝酒过量不慎跌入河中溺亡(听说之前是他同事送他去了单位),请问郑律师,本人是否要承担相应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apqbb……(浙江-绍兴)
提问时间:2014-08-29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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