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
复印件能否做为起诉证据?
复印件能否做为起诉证据? 我的问题比较复杂.2003年曾经一朋友在一地产公司是法人代表,我从我朋友手中接的活,由于当时我手中资金不足,我朋友让我从他老婆那儿借了一笔钱,我给打了字据,而当时我曾做的一批活甲方付款后被我朋友拿走,后我多次去讨要而我朋友不曾理会,于是我选择了离开我朋友那里,走时我曾跟我朋友说我借他老婆的钱跟那批工程款对销了(注:我的那批工程款多于借他老婆的钱),他当时也没说什么,后于去年他老婆拿借条起诉于我,而当时由于手头没什么证据,我败诉,随后我找到当年我朋友身边的会计,他帮我搞到了我朋友曾从我帐上划拨走的工程款,还发现后来我走后甲方还有一笔给我的工程款被我朋友从帐上拿走了,不过都是复印件,当时做帐的会计可以给我出庭做证,试问下我是另案起诉好还是往上面申诉好?如果会计给我出庭做证那复印件能否做为起诉立案的证据?(复印件标有我朋友从我帐户拿走钱后划入他老婆帐户的证明,其中上面还标有给我朋友的还款)敬请知识人士指点,在此谢谢。
问题补充:问题是帐本手续原件都在我朋友那儿,而复印件还是会计在照帐的时候帮我复印的,要是我朋友不承认复印件,那我怎么办?作为施工方,我是否可以起诉公司?谢谢帮助,期望用法律还我一个清白。试问我可以请求法院协助到公司照帐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ar200……(河南-安阳)
提问时间:2009-03-21 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