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劳动赔偿问题
劳动赔偿问题 我在一家酒店上班,公司因为经营问题要停业装修,让我们员工都签了(公司不拖欠任何工资,工资已全部结清)才把工资发放了,但是少发最后1个月的奖金和加班费,我们手上的证据只有1个工服的押金条有公司的盖章。
公司和我们签的合同应该是无效的,我们的合同名字都是签在同一份合同上,公司没有给予一个月的待通知金和任何经济补偿,公司就是提前1个多星期和我们通知说要装修,以后还不知道开不开(注:店面是老板的,她把房子租出去一部分了)
请问律师,我们这种情况是申请劳动仲裁还是向劳动部门投诉即可?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686522……(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0-12-01 13:41